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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外国法制史》教学方案第六章

编辑整理:广州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6:25    浏览热度:   [添加指导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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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教会法 (2课时)

  教学重点

  教会法的渊源、影响

  教学内容

  1、 教会法的概念:广义的:是基督教的法律;

  狭义的:是中世纪天主教的法律

  2、 教会法的发展:基督教的起源:从受压迫到罗马国教;

  正式的教会法规的出现:325年的尼西亚会议;

  鼎盛和衰落:争夺司法管辖权和宗教改革;

  教会法的影响和教会的权力大小成正比

  3、 教会法的渊源:

  ① 圣经:旧约是犹太教的经典;新约是自编的

  核心是“摩西十戒”

  圣经的法律影响和文化影响

  ② 教皇教令:第一部教令集:12世纪中期的《格拉蒂安教令集》:体系、内容

  官方的教令集——《教会法大全》

  《天主教会法典》、《法书大全》

  ③ 宗教会议决议:公会议和地区性会议

  4、 教会法的主要内容和特征:

  a、 契约法:协议必须遵守、禁止高利贷

  b、 婚姻家庭:婚姻要件、婚姻障碍;

  c、 刑事法:“罪孽”

  d、 诉讼制度:纠问式和书面要求、宗教裁判所

  e、 特征:神权法、封建法系统性

  5、 教会法的影响:

  a、 历史地位:承上启下的桥梁、中世纪西欧三大法律支柱之一;

  b、 影响:A、观念层面

  B、制度层面:宪政领域:法律至上,国王应受法律的约束,合法权力;

  国际法:和平相处,战争性质、人道化;

  民法:财产的善意占有、妇女儿童的利益保护、

  刑法:犯罪的主观方面、刑罚的改造教育作用

  诉讼:良心原则、诉讼程序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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