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州自考网!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报名热线:177-2280-6683

微信公众号|广州自考微信公众号

首页
自考服务: |报名报考 |报考须知 |考办联系方式 |考试时间安排表 |免考办理 |学历证明办理 |合并准考证办理 |转出、转入办理 |考籍信息更正办理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广州自考网>串讲笔记 >自考公司法基础知识第二章

自考公司法基础知识第二章

编辑整理:广州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8:45    浏览热度:   [添加指导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第二章 公司法简史

  一、知识点

  1、公司法发端于17世纪初海上贸易发达的国家,其中影响力最大的是英国。英国最早被称为公司的商业组织,是殖民公司。英美学者认为英国东印度公司是现代股份公司的鼻祖,我国学者支持德国黎赫曼的主张,即现代股份公司起源于17世纪初的荷兰160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

  2、英美早期公司立法史上主要的分水岭是南海泡沫事件,该事件是英国1720年匆匆通过《泡沫法令》的真正原因。

  3、1843年,格兰斯顿成为英国皇家贸易委员会主席,其促成颁布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合股公司法》(1844年),该法采用3个原则:(1)规定了成员的最低额;(2)确立了以登记方式成立法人的程序;(3)确立了公司完全公开的原则。

  4、早期在美国,公司方面的立法属于州立法范围。

  5、最早提出公司资本要在章程中明确规定的是法国。

  6、《欧洲公司条例》的具体情况:适用对象一定是跨国公司,必须在它总部所在的成员国注册登记,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12万欧元等等。

  7、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公司法是:《公司律》。

  8、2002年美国布什总统签署的,旨在结束低道德标准和虚假利润时代的企业改革法案是:《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

  9、德国对世界公司法发展所作的第一个重要的贡献是1892年制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德国也成为最早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国家。

  10、法兰西国王路易十四于1673年颁布了《商事条例》,开创了公司立法的先河,是世界上最早的公司立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有普通公司与两合公司两种。当代最新公司法之一的法国公司法颁布于1966年。

  二、记忆

  (一)1948年以来的英国公司立法的特色:

  1、政府有形之手对公司监管力度加强。

  2、公司立法由人本位转向社会本位。

  (二)法国公司法在内容上的特色:

  1、公司设立原则不断演进。

  2、率先提出了资本确定原则。

  3、在公积金方面的规定非常有创造性,被各国公司法所效仿。

以上是广州自考网(www.guangzhouzikao.com)整理的“自考公司法基础知识第二章”相关资讯,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广州自考网、广州自考报名和广州自考本科的资讯,请浏览本站其它文章。


上一篇:自考公司法基础知识第一章(3)
下一篇:自考公司法基础知识第三章(1)

《广州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