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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公共政策科目复习重点第六章

编辑整理:广州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6:46    浏览热度:   [添加指导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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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公共的制定
 (一)公共目标的确定
 1、政策目标的特征:
 1)问题的针结性;
 2)未来的预期性。
 2、确定政策目标的意义:
 1)能为制定政策方案提供方向性指导。
 2)能为政策方案的规划和实施提供核心的评估标准。
 3、确定政策目标的原则:
 1)实事求是;
 2)面向未来;
 3)系统协调;
 4)明确具体;
 5)伦理考量。
 (二)公共政策方案的规划
 1、政策规划的特征:
 1)从政策规划的主体来说,多元化和政府主导并存。
 2)从时间进程来看,政策规划主要存在于政策目标的确定和政策抉择之间。
 2、政策方案的设计:
 1) 设计的基本原则:(1)紧扣政策目标;
 (2)规划多重方案。
 (3)方案彼此独立。
 (4)方案要有创新。
 (5)方案切实可行。
 2)设计的阶段:(1)轮廓勾画。
 (2)细节设计。
 3、政策方案的评估与择优:
 1)我们有必要关注一下评估和择优的标准问题。
 2)方案的评估与择优,是在比较的基础上进行的判断和选择。
 3)为了尽可能地做到判断和选择的正确,要注意使用“逆向决策”的方法。
 4)方案的评估与择优,还须对择定方案进行审查和评定,即进行系统的、周密的论证。
 4、评估与择优的两种基本方法:
 1)预测性评估
 步骤:(1)方案调查;
 (2)详细研究;
 (3)进一步的分析;
 (4)试验式证实。
 依据:(1)理论假说。
 (2)价值体系。
 (3)分析方法。
 方法:(1)德尔菲法。
 (2)时间序列分析。
 (3)投入—产出分析。
 2) 可行性评估
 (三)公共政策的抉择与合法化
 1、公共政策的抉择主体:
 1) 国家元首;
 2) 行政首长;
 3) 民意代表;
 4) 法官。
 2、现代决策对决策者的要求:
 1) 尊重科学分析的价值;
 2) 考量各方利益的平衡;
 3) 发挥个人决断的作用。
 3、公共政策抉择的合法化
 1) 政策内容的合法化;
 2) 决策过程的合法化;
 行政决策程序:法制部门的审查;领导会议的讨论决定;行政首长的签署发布。
 立法系统的决策程序:提出议案——审议议案——通过议案——公布政策。
 3) 政策的法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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