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州自考网!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报名热线:177-2280-6683

微信公众号|广州自考微信公众号

首页
自考服务: |报名报考 |报考须知 |考办联系方式 |考试时间安排表 |免考办理 |学历证明办理 |合并准考证办理 |转出、转入办理 |考籍信息更正办理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广州自考网>串讲笔记 >自考公司法考点:董事义务的内容

自考公司法考点:董事义务的内容

编辑整理:广州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9:29    浏览热度:   [添加指导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1、注意义务,又称为善管义务、勤勉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信地履行对公司的职责,在管理公司事务时,应当以一个理性的谨慎的人在相似情形下所应表现的勤勉和技能来履行起职责,以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2、忠实义务,又称诚信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时,应以公司利益为己任,为公司最大利益履行职责;当自身利益与公司发生冲突时,应以公司利益为重。
  忠实义务的细化规定:a不得侵占公司财产;b不得利用职务获取非法利益;c禁止越权使用公司财产;d竞业禁止义务;e限制自我交易义务;f篡夺公司机会禁止义务;g禁止泄密公司秘密义务。
  3、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的区别:a两类义务的属性不同:前者是职务能力,后者是诚实信用;b两类义务的功能不同:前者是追求最佳利益,后者是个人利益服从公司利益;c两类义务的判断标准不同:前者由主观分析,后者有客观标准;d责任形式不同:前者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后者仅是违约责任。

以上是广州自考网(www.guangzhouzikao.com)整理的“自考公司法考点:董事义务的内容”相关资讯,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广州自考网、广州自考报名和广州自考本科的资讯,请浏览本站其它文章。


上一篇:自考公司法考点:派生诉讼
下一篇:自考公司法考点:商业判断原则

《广州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