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州自考网!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报名热线:177-2280-6683

微信公众号|广州自考微信公众号

首页
自考服务: |报名报考 |报考须知 |考办联系方式 |考试时间安排表 |免考办理 |学历证明办理 |合并准考证办理 |转出、转入办理 |考籍信息更正办理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广州自考网>串讲笔记 >自考公司法考点:公司分配的原则

自考公司法考点:公司分配的原则

编辑整理:广州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9:27    浏览热度:   [添加指导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1、非有盈利不得分配原则:目的为了维护国内公司的财产基础及其信用能力;
  2、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a依法缴纳所得税;b用当年的税后利润弥补历年所留的亏损;c提取法定公积金;d提取任意公积金;e向股东分配股利;
  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原则。

以上是广州自考网(www.guangzhouzikao.com)整理的“自考公司法考点:公司分配的原则”相关资讯,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广州自考网、广州自考报名和广州自考本科的资讯,请浏览本站其它文章。


上一篇:自考公司法考点:公积金的用途
下一篇:自考公司法考点:公司分配的形式

《广州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