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州自考网!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报名热线:177-2280-6683

微信公众号|广州自考微信公众号

首页
自考服务: |报名报考 |报考须知 |考办联系方式 |考试时间安排表 |免考办理 |学历证明办理 |合并准考证办理 |转出、转入办理 |考籍信息更正办理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广州自考网>法学类 >全国2021年4月自考00249国际私法部分真题答案

全国2021年4月自考00249国际私法部分真题答案

编辑整理:广州自考网    发布时间:2021-04-29 15:59:17    浏览热度:   [添加指导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全国2021年4月自考00249国际私法部分真题答案

三、名词解释

26.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答案]涉外民事关系是指在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据以发生的法律事实等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含有外国因素的民事关系。

27.识别

[答案]识别或定性是指依据一定的法律观点或法律概念,对有关事实的性质作出“定性”或'分类',把它归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引哪一冲突规范的法律认识过程。它包括密切相关的两个方面:一是依据一定的法律正确地解释某一法律概念;一是依据该法律概念正确地判定特定事实的法律性质。

28平行诉讼

[答案]平行诉讼是指相同的当事人基于同一诉讼请求或案件事实,先后或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法院起诉,而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院都进行受理的情形。

29.特征性履行

[答案]特征性履行学说,是指在当事人未选择合同准据法时,适用与合同特征性债务履行人具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四、简答题

30.连接点的法律意义

[答案]( 1 )从形式上看,连结点是冲突规范中将范围中所指法律关系与某一法律联系起来的一种纽带或媒介。所以,每一条冲突规范中都必须至少有一个连结点,这样冲突规范才能发挥其特有的指定准据法的作用.( 2 )从实质上看,这种纽带或媒介又反映了该法律关系与某一法律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实质的或合理的联系或隶属关系。

31.我国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定

[答案]( 1)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 2)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32.仲栽协议的法律效力

[答案](1)对双方当事人具有严格的约束力,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2)具有排除有关国家法院的管辖权的效力.( 3 )是有关仲裁机构行使仲裁管辖权的依据。(4)是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依据。

33.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一般条件

[答案]( 1)请求承认与执行的必须是民事判决( 2)原判决国法院必须具有合法的管辖权( 3)外国法院判决已经生效或具有执行力( 4)外国法院进行的诉讼程序是公正的(5)外国法院的判决必须是合法取得的( 6)不存在“诉讼竞合'(7)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不违背内国公共秩序。

五、论述题

34.论述中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的规定

[答案]公共秩序制度作为维护内国公共秩序,限制外国法适用的工具,在中国立法中也得到了肯定。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条规定: '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首先,我国立法把公共秩序表述为'社 会公共利益'。

其次,就立法模式而言,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条的规定是采用直接限制外国法适用的立法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强制性规定:(一)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二)涉及食品或公共卫生安全的;( 三)涉及环境安全的;(四)涉及外汇管制等金融安全的;(五)涉及反垄断、反倾销的;(六)应当认定为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

再次,运用公共秩序排除应适用的外国法后,最终须适用中国法.最后,此种例外情况就是指外国法的适用结果会违背中国的公共秩序。

本文标签:广州自考 法学类 全国2021年4月自考00249国际私法部分真题答案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guangzhouzikao.com

本文地址:http://www.guangzhouzikao.com/tk_fxl/25354.html

以上是广州自考网(www.guangzhouzikao.com)整理的“全国2021年4月自考00249国际私法部分真题答案”相关资讯,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广州自考网、广州自考报名和广州自考本科的资讯,请浏览本站其它文章。


上一篇:广州市2020年10月自考行政法学部分真题及答案已公布
下一篇:2021年4月自考《法学概论》真题之名词解释

《广州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