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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助学单位、社会考生:
为加强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学生学术行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与水平。经研究决定,我校将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及抄袭行为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与检测对象
需申请学士学位未毕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二、工作时间安排
(一)在奇大教育系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申请(2022年7月6日09:00-7月13日17:00)
1.社会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申请,超过时间未申请者不再单独为其办理。申请结束3个工作日后可登陆系统查看审核结果,若有疑问可致电自考办。
2.助学考生。在助学机构报名学习的考生无需本人在系统申请,请主动联系助学单位提出论文检测申请,最终由助学单位汇总学生资料,审核通过后将信息导入奇大系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申请。
(学生端和管理端申请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布置论文指导工作,分配指导教师(2022年7月14-15日)
符合论文检测申请要求的学生,我校将为其安排指导老师,学生应及时、主动地与相应的指导教师取得联系。
(三)开展论文(设计)指导工作(2022年7-10月,含:1.准备、选题与提纲;2.完成初稿;3.修改、定稿)
学生应按照指导教师的指导方式和要求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工作设想,虚心接受教师的意见和指导。
(四)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2022年10月10-14日;10月19-21日)
(五)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缴交工作,含纸质版论文、纸质版与电子版成绩(2022年10月28日前)
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后,将纸质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一份)、《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每位学生一份)交自考部办公室(3号楼621);并将成绩汇总表、评分表电子文档通过OA发教师培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赖丽慧老师。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需缴交的资料如下表:
注:以上资料凡要求“签名”处,一律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的签字笔手写。
三、检测方式和检测时间
学校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系统”)进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工作。
每位受检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有两次正式上传的权限。检测达标要求:1.文科专业毕业论文、理科专业计算机类毕业设计,文字复制比≤25%。2.理工科专业土木工程类、建筑类、工程管理类毕业设计,主要上传检测文字说明书部分,原则上,正文字数1000字以下的,文字复制比≤80%;正文字数1000字以上的,文字复制比≤75%。
第一次检测开放时间:10月10日09:00-14日22:00,面向全体申请学士学位学生。
第二次检测开放时间:10月19日09:00-21日22:00,面向第一次检测不达标学生。
四、认定标准及其处理
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结果是学生获得学士学位申报资格的重要评定标准。
凡是要求检测、但不上传毕业论文(设计)检测者,一律不能申请学士学位。凡是最终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不达标的毕业论文(设计),经学院认定为严重抄袭行为的作者、或发现在毕业论文(设计)抄袭行为检测工作中弄虚作假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律评为“不及格”。
五、检测要求、工作进程
1.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必须上传经指导老师同意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定稿(支持word文档格式)。学生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的操作方式及要求见附件3。学生第二次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是在教师指导下完成的第一次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的修改稿。
2.指导教师要及时核查学生上传的材料是否为定稿的毕业论文(设计),并根据我办规定的认定标准,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给出“审核意见”。指导教师核查和审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操作方式及要求见附件4。指导教师要对自己指导学生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把关,并按照认定标准、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给出“审核意见”。对学生第二次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要进行两两比对,核实是否是在教师指导下完成的修改稿。保证学生缴交最终定稿的毕业论文(设计)与学生上传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一致。
3.10月17日前,自考办根据检测结果和指导教师给出的“审核意见”,汇总毕业论文(设计)抄袭行为检测中的问题及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不达标的学生名单,组织欲申请第二次检测的学生,并通知相关教师审核学生第二次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
4.10月24日前,自考办根据第二次检测结果,对疑似有抄袭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专家进行认定和处理,必要时可通过检测系统进一步核查。确认无误后发布第一、二次检测结果达标名单。
六、其他
我校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与检测,各助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本人思考与研究的成果,不弄虚作假,严禁出现毕业论文(设计)抄袭的现象。指导教师是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把关;而在重视把关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独立思考完成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对毕业论文(设计)写作选题、内容、方法、结构等的指导、把关。对指导不到位、且所指导的学生剽窃、抄袭他人成果,造成恶劣影响的指导教师,将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
来源:广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本文标签:广州自考 论文答辩 广州大学开展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及抄袭行为检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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