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欧盟(European Union,EU)是当今世界上区域经济合作最为紧密并逐步从经济一体化走向政治一体化的国家间联盟。它的前身是1957年成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后改称欧共体EC,1993年11月才改组为欧盟。欧共体EC自成立后一直致力于在地区范围内进行会计协调。欧共体有关财务与会计指令的颁布与实施,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欧盟内部各成员国之间经济贸易交流。但是由于各国存在着差异,以及指令本身的不完善,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和资本市场的全球化,欧盟不得不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会计国际化协调。
采纳国际会计准则是欧盟金融市场一体化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根据欧盟制定的关于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决议,要求所有的欧盟上市公司从2005年起必须按国际会计准则(Intem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IAS)以及未来的国际财务报告标准(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IFRS)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欧盟之所以采用IAS和IFRS,主要原因是欧盟制定了金融服务行动计划(Aktionsplan fuer Finanzdienstleistungen,FSAP),即在2005年或者之后一段时间里建立欧盟统一的金融市场。1999年制定的FSAP打算采取43条措施,以扫除欧洲金融市场一体化进程中一切障碍,尽快把欧盟各国造就成一个统一的经济实体,尤其是金融实体,以提高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二。欧盟会计协调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欧盟自70年代以来所做的协调努力。
欧盟自20世纪70年代起就一直致力于会计协调工作。
协调的主要形式是制定各种会计指令。指令具有很强的法律约束力,要求各成员国将其内容写入本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因此,取得了良好效果。欧盟于1978年7月25日首次发布了关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规定格式的第四号指令(78/660/EWG)和在1983年6月13日发布了关于合并报告第七号指令(83/349/EWG),对欧盟会计协调产生了重大影响。
后来,又相继在1986年为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补充了特殊规定(86/349/EWG),并且,在1991年为保险企业补充了特殊规定(91/674/EWG)。这些指令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欧盟的会计协调。欧盟会计指令能够在法律的框架内得以实施,是国家间达成政治协议的结果。
2.欧盟会计指令存在着不完善性。
由于欧盟在将会计指令写入法律文本时,允许有多种选择权,并且,不同的国家对指令条款的不同理解和解释,欧盟各国继续保持自己原有编制报表的规定和传统,因此,大大影响了指令执行的效果。而欧盟会计指令只包含一些最基本的要求,对许多重要的会计问题却缄默不言。此外,由于欧洲委员会只监督各成员国把指令内容写入各国法律,指令在实务中贯彻落实的监控权却属于各成员国,从而导致指令得不到充分的执行。还有些成员国耽搁了几年时间才开始执行指令。例如,在意大利,经过10年时间的逐步调整,欧盟会计指令才成为国家法律,在90年代初才开始加以执行。
欧盟委员会于2000年6月13日在未来会计行动战略文件中,对欧盟会计指令进行了检讨,认为该指令是不完善的和零碎的,阻碍了欧洲内部资本市场的发展。
3.欧盟会计指令不能保证报表的可比性和透明性。
协调的最大收益当数财务信息的可比性。而欧盟会计指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是各种不同会计方法的汇合,并没有真正减少各国会计行为的多样性。必须承认,通过协调达到的可比性与期望值相距甚远。这使得欧盟15个成员国的会计制度继续存在,而这些会计制度无论是在个别会计规定上,还是在概念的内涵上都存在着显著差异,具体表现在编制报表、计价规定以及报表附注的内容和质量上。因此,在欧洲范围内都不能保证企业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和透明性。
4.报表编制要求不统一,阻碍了会计协调。
由于在海外上市成本较低,投资者为了扩大市场和增强竞争力,所以在海外上市就成为欧洲各大企业追求的目标。
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财务报表编制要求不统一,使得会计协调停滞不前,阻碍了这一目标的实现。例如,1993年3月德国戴姆勒一奔驰股份公司第一次作为德国公司在世界上最大和最重要的资本市场纽约股票交易市场(NYSE)交易时,要求将按德国会计原则(HGB)所得出的权益资本和经营成果,调整为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所界定的股东权益和净收益,因为按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要求,所有外国公司在美国上市都必须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重新编制会计报表。在随后的几年里,许多上市公司也都要求按国际公认准则编制合并报表。这使得欧洲在海外上市的公司不得不分别按欧盟指令和US GAAP编制两套报表,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直接导致企业财务成本的增加;并且,由于两者差异较大,还导致了财务信息的混乱。
三、欧盟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决议
综上所述,以前颁布的欧盟会计指令不仅阻碍了欧洲内部资本市场的发展,而且更不适应当今资本市场的全球化要求。但是欧盟要建立自己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自己的会计准则需要花费很高的成本。而国际会计准则是一种涉及面广,概念上准确、可靠的会计规定,而且国际会计准则是国际上除了美国交易市场以外被广泛接收的会计准则,所以它在欧盟得到了广泛的赞同。
欧盟在2002年7月19日做出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决议要求:
1.从2005年起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合并报表。
欧盟所有上市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必须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合并报表。规定涉及到约7 000家上市公司。
规定的目的在于协调财务信息,以确保财务报表较高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从而保证国际和欧盟内部资本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
欧盟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决议,还包括以下两项特殊内容:(1)为在美国上市并采用US GAAP的上市公司提供更长的过渡期限。根据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决定,欧盟成员国为在美国上市并采用GAAP的上市公司,提供一个最迟至2007年才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过渡期限,这样,他们就有了更多的时间来适应两种标准US GAAP和IAS.目前美国证券交易市场监督机构SEC还没有接受按国际会计准则制定的报表,而是给在美国上市的上市公司放宽选择权,或者根据US GAAP制定一份全面的报表,或者将根据国家标准制定的权益资本和经营成果调整为按US GAAP编制的报表。
如果说除了US GAAP外还要进一步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制定一套报表,相对而言,在美国上市的企业就失去了竞争优势。根据2002年10月29日由美国标准制定机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公开公布的一份“理解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IAS和US GAAP应该进一步融合。目标是建立一套统一的全球化会计准则,在所有的交易场所都被接受和认可。
(2)为非上市公司和个别报表提供采纳IAS的选择权。
欧盟采纳国际会计准则仅对上市公司规定了必要的合并报表义务。成员国可以允许或规定非上市公司,根据IAS编制合并报表。这样最终可以使得合并会计准则在总体上实现国际化,并且使得合并会计报表更加有效。
欧盟成员国的第二个选择权是对个别报表的规定。成员国可以要求或者允许,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个别报表。
如果说为了资本合并的需要,个别报表必须按IAS编制,这样上市公司可以节省掉按自己国家的会计标准编制报表的工作量。但是如果没有康采恩集团结构则无需资本合并,仅仅是上市公司,就不一定根据IAS编制个别报表。在编制个别报表时,允许对是否采纳国际会计准则作出选择。
2.欧盟认可国际会计准则的程序。
欧盟采纳国际会计准则并不是无条件的接受。它在欧盟的认可程序非常严格。欧洲财务报告团(European Finan cial Reporting AdvisoryGroup,EFRAG)起着决定性的作用。E FRAG是2001年成立的一个独立的民间组织,代表会计职业界、股票交易所、财务分析师、以及相关的企业的利益。E FRAG在2001年6月26日成立的技术专家组(EFRAG Technical Expert Group,EFRAG-IEG)在技术层次上给予欧盟委员会有关在欧盟内部认可IAS的决定和建议。同时,E FRAG与IASB广泛接触,积极参与IAS的制定,确保IASB在制定准则时充分了解和关注欧盟所提出的重大会计问题;并且,协调欧盟内部有关使用IAS的利益团体的意见。会计监管委员会(Accounting Regulatory Committee,ARC)由欧盟各成员国的代表组成,在立法层次上负责审批EFRAG提交的采纳IAS的建议。IAS在欧盟已得到广泛的认可,欧洲财务报告团技术专家组(EFRAG—TEG)已于2002年6月在欧盟认可并推荐了现有的IAS和常务解释委员会(SIC)的解释。
四、欧盟采取的会计协调措施
随着2002年7月19日欧盟采纳国际会计准则决议的出台,为了保证所有的欧盟上市公司从2005年起必须按国际会计准则以及未来的国际财务报告标准编制合并报表,欧盟打算在排定的时间计划内做好一切会计协调工作,采取并推荐一系列有效措施,统一成员国的会计准则,提高欧盟各国公司会计报表的可比性和透明度,降低筹资者的成本。具体措施如下:
1.颁布公允价值指令(Fair-Value—Richtlinie)。
作为采纳国际会计准则决议的第一个步骤,欧盟委员会经过15个月的咨询后,于2001年5月31日通过新的公允价值指令(指令2001/65/EG),在指令中引用了“公允价值”
方法。新的欧盟会计指令将进一步符合金融市场和国际会计标准的要求,有利于筹集世界资本的欧洲企业满足国际资本市场的会计要求,提高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的竞争力。新指令也是金融服务行动计划(FSAP)的组成部分。
同时随着新指令的颁布,第四号和第七号指令以及银行指令必须修改,使确定的金融工具从现在起以公允价值计量。
2.颁布修改指令(Modernisierungsriehtlinie)。
欧盟委员会于2002年5月28日提出了对第四号指令、第七号指令、银行指令和保险指令进行修改的建议,以便彻底更新会计指令的结构。建立一个会计框架,确定哪些是符合现代报表编制惯例的,哪些是有足够的灵活性的,以便能够适应IAS的未来发展要求的。此外,还消除了欧盟会计指令和IAS之间的所有冲突。欧盟委员会保证,目前在IAS的框架内可以使用会计选择权,并且所有没有根据IAS编制报表的欧盟企业也易于理解和使用这种会计选择权。另外欧盟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了年终报告和状况报告的要求。
修改指令是欧洲会计规定的基础,此外还继续作为那些没有根据IAS编制年终报告以及合并报表的企业编制会计报表的基础。最后,指令还包含了欧盟采纳国际会计准则决议中没有涉及到的对一些重要问题的规定。
3.发布咨询文件(konsultationspapier),促进信息公开。
欧盟委员会不仅规定了财务报告的内容,还考虑了财务报告透明度问题,对于发行有价证券并在有序市场公开交易的公司,规定其有信息公开的义务。欧盟委员会发布第二号咨询文件,特别强调了季度报告中有关权益分配和资本分配信息的公开。季度报告是对最近完整决算报告的内容更新,主要报告新出现的活动、事件和情况,而不是重复已经报告过的信息。在内容上,季度报告与相应的国际会计准则的中期财务报告IAS34一致。欧盟委员会还要求缩短财务信息公布期限,增加财务信息公开次数。最迟三个月后,应该公开上一年度的经营报告。如果说没有公开第4季度报告,期限缩短为2个月。
4.建议加强报告审计员的独立性。
除了应进一步完善和统一报表标准外,还必须提高审计质量。报告审计员所具有的独立性,对于提高审计质量起着关键作用。如果说报告审计员从其客户那里收取的不是审计费用,而是咨询费用,就会改变法定的工作性质,造成非独立审计的危险。欧盟委员会于2002年6月建议应加强报告审计员的独立性。欧盟委员会的这项建议是不带有强制性的。委员会将用3年的时间来检验,以确定在实践中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实施这些建议。总而言之,非强制性的建议在欧盟成员国已受到广泛的欢迎。例如,建议的大部分内容已在德国的商法§§:HGB316ff.中编成法典,内容详尽,有些部分甚至比建议的还要严格。
5.建立有效的准则执行的监督体制。
为保证遵守国际会计准则,最需要的是要有强有力的制度和监督权威机构来监督执行。在美国是由具有准司法权威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承担这个角色;SEC宣布执行IAS可以作为在美国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的前提。在英国是由财务报告审查组(Financial Reporting Review Panel)民间团体组织来监督实施的。在许多欧洲成员国,甚至在德国,都没有类似于美、英那样的权威监督机构。欧盟采纳国际会计准则能否成功,依赖于是否有一个合适的制度来确保各成员国都能够遵守IAS.因此建立一个有效的执行监督体制是改善欧洲企业管理和重新赢得投资者对资本市场信任的一项重要措施。
欧盟委员会已对执行会计标准作了重要分类,欧洲证券监管委员会(Committee of European Securities Regulators,CESR)作为咨询委员会提出执行建议。CESR已在2002年10月呈送了关于执行国际会计准则的咨询文件。根据CESR的执行建议,执行涉及到上市公司所有公开的信息,包括财务信息,特别是合并报表和个别报表,中期报告和市场交易情况,也涉及根据国家会计标准制定的财务信息。另外,对于被调查的企业,在确定其披露了虚假信息之后,咨询文件还规定了可能采取的措施和协调过程。
五、对中国会计国际化进程的启示
欧盟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决议解决了资本市场信息交流的根本问题。在会计标准这个层次上找到一个合理的方法来协调欧盟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
欧盟从最初颁布会计指令到决定采纳国际会计准则以及为最终执行国际标准所采取的一系列协调措施,努力致力于会计国际化协调,对于我国会计国际化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1.分阶段采纳国际会计准则。
我国还没有决定何时采纳国际会计准则,但是正在逐步接近国际会计准则。在国际化进程中,对不同类型的公司可以采取不同的处理要求。例如,对于上市公司可以分为海外上市和国内上市公司,对于海外上市公司可以要求严格执行国际会计准则,对于国内上市公司,如果其会计实务中,经济交易事项与国际惯例所规范的交易事项相同,而且两者所处的环境也相同时,建议积极促进其与国际惯例的趋同,甚至直接采用国际惯例规范的相同的会计原则。对于非上市公司和个别报表提供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选择权。
2.加强对会计信息的披露,促进信息公开。
对于上市公司应建立会计信息全面公开制度,对于我国的非上市公司而言,应加大信息披露的详细程度,如根据需要适当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某些项目具体化;扩大附表和报表附注的信息容纳量;并且增加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次数,缩短财务信息公布期限。
3.加强报告审计员的独立性和审计师的监管作用。
报告审计员的所具有的独立性,对于提高审计质量起着关键作用。在当前我国企业所出现的会计造假问题和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情况下,加强报告审计员的独立性显得尤其重要而且迫切。如尽可能排除有可能危及到审计独立性和客观性的各种情况;必须公开独立审计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由审计公司的整个决策层任命报告审计员;审计员定期向经营管理层和监督层汇报审计的进展情况;为审计公司和委托人之间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保护措施;定期更换审计队伍的主要成员等,以此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从而能够减少金融舞弊现象。
4.强化会计标准的执行监督机制。
会计标准本身的国际化与强化会计标准的执行机制应当并举。在会计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强调会计标准本身内容的国际化,强调会计标准应当与国际通行惯例相协调固然重要,但是确保会计标准的有效贯彻与执行同样十分重要,两者缺一不可。所以,要真正实现会计标准的国际化,要使所制定的会计标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执行标准成为能否顺利贯彻标准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会计标准执行机制十分重要,它是会计标准国际化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环。所以我们在继续推进我国会计国际化进程、加快我国会计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工作的同时,应当强化会计监管,确保会计标准制定发布后得到有效执行,提高执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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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VorseMag fuer eine Richtlinie des Europaeisehen parlaments und des Rates vom 28.Mai.2002 zur Aenderung der Richtlinie 78/660/EWG,83/349/EWG und 91/674/EWG ueber den JahresabschlUS8 und den konsolidierten Absehluss yon Gesellschahen bestimmter Rechtsformen sowie Versieherungsuntemehmen.europa.eu.int.
[9]Aktionsplan fuer Finanzdienstleistungen(11.Mai 1999)。europa.eu.int.
[10]Empfehlung der Kommission worn 16.Mai 2002 Unabhaengigkeit des Abschlusspruefers in der EU—Grundprinzipien(Text von Be.deutung fuer den EWR)(Bekannt gegeben unter Aktenzeichen K (2002)1873)。europa.eu.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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